參考消息網9月19日報道港媒稱,中國正在迅速推進涵蓋3300萬家企業的社會信用評價體系計劃。國家發改委正在推進以社會信用為基礎的監管機制,監管對象從大企業到獨立所有、獨立運營的小企業,涵蓋了所有商業實體。
據香港《南華早報》網站9月17日報道,社會信用評價將包括法院判決、繳稅記錄、環保事項、政府許可、產品質量、安全生產以及市場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等。支持建立該體系的人認為,這將有助于形成更好的“企業公民”。在16日發布的一份通知中,國家發改委稱已經完成了對信用結果的初步評價,現在將把評價結果發回地方當局開展進一步核查和更新。報道稱,企業的信用評價結果分為優、良、中、差幾個級別,初步評價結果會作為政府開展不同程度監管的基本依據。對于被認為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地方官員會對企業負責人進行警示性約談,當面告知評價結果、主要失信行為、信用修復渠道等,督促和幫助其立即整改。報道稱,國家發改委已經完成了對旅游服務企業、煤礦企業、長途汽車運輸企業、天然氣供應商和家政服務企業的評價。根據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今年4月公布的部分煤炭領域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在1.9萬多家企業中,被認定為“優”的只有98家,1768家企業的社會信用評價結果被列為“差”;208家天然氣供應商因違反法律法規而出現在最高人民法院或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名單上,信用評價結果為“差”。外界普遍認為,在2020年底正式啟動這一機制時,所有在中國注冊的企業和個人最終都將被涵蓋在內,不過國家發改委沒有詳細說明到底有多少外資或私營企業被納入了當前的評價體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表示,評價結果不會直接用于采取懲戒措施。相反,會根據不同政府部門遵循嚴格程序出臺的聯合備忘錄來采取這類措施。連維良證實,目前已有50多個這樣的信用聯合獎懲備忘錄,備忘錄列舉了針對不同領域的激勵和懲罰措施。他說:“現在制定的所有守信聯合激勵備忘錄和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所列舉的守信激勵措施、失信懲戒措施都是有法規依據的……對于嚴重失信行為特別是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嚴重失信行為,會采取十分嚴厲的懲戒措施,在一定時限內實施行業和市場禁入,有些要永久逐出市場。”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和信用建設司司長陳洪宛說,社會信用體系旨在對市場主體的信用狀況進行精準刻畫,為政府部門實施監管提供依據。他說,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將有效整合各類信用信息,建立風險預警機制,以防出現跨行業和跨區域風險。